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责任编辑:龚柯允)
-
2016年中国银幕数更是达到41000块,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观影人数也首次超越北美地区达到13.8亿人次。...[详细]
-
纪录片《江南味道》介绍了醉庐之后,很多人慕名来寻找这个藏于江南小村的院子。...[详细]
-
1/3三板公司是“僵尸”,住宿和餐饮业出”僵尸“几率最大 新三板“僵尸”遍地。...[详细]
-
扪心自问,如果当时是我们身处那节车厢,我们会站出来吗? 这不禁让小财女想起了在网上看到的一句对此事的评论:最热心的永远是网友,最冷漠的永远是路人。...[详细]
-
我们自己的判断是,我们现在有非常强的很多人都需要的能力,所以我们会基于这个能力来让公司变大、成长。...[详细]
-
主营业务收入90%以上来源于加盟模式的产品销售。...[详细]
-
“新能源的里程数一直在增加,从之前150公里到现在的300公里,未来还会逐渐变得更长。...[详细]
-
但随后,梓橦宫的动作也许可以说明公司股价为何暴涨。...[详细]
-
有一次包工头来查看,“这是我见过最平的墙面”,杨国强一高兴就从梯子上摔了下来,门牙磕得全是血。...[详细]
-
而以鸭脖为代表的卤制品,自打从餐桌食品转变成休闲轻食的画风后,就成了其中最受益的品类之一。...[详细]